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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湾区开展2019年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

来源: 本站 作者: admin 发布时间: 2019-08-27 16:45:19 浏览次数: 405

各街道办事处,区各有关单位,行业协会:根据省人力社保厅《关于实施浙江省“百千万”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》(浙

各街道办事处,区各有关单位,行业协会

根据省人力社保厅《关于实施浙江省“百千万”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8〕118号)和市人力社保局《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浙江省“百千万”培养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》(温人社发〔2019〕112号的文件精神,决定在我区开展2019龙湾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和条件

龙湾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身体健康,在财税关系隶属龙湾的企业一线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(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),一般须具有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、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、区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。近四年内荣获“温州市技术能手”“龙湾区技术能手”等称号,或具有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、市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、区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、区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等成绩;

2.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,在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,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,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;

3.在企业技术改造、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,掌握关键技术,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、安全隐患,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;

4.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、工作方法方面有突出贡献;

5.发扬团队精神,传绝技,带高徒,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,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;

6.刻苦钻研技术,具有绝招绝技,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,提高了劳动生产率,或者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、销售记录。

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、省钱江大奖、市瓯江大奖、省(市)首席技师荣誉的,已被评为拔尖人才、优秀专业青年的不再推荐参加评选。

二、评选方式和程序

评选2019年优秀技能人才若干名,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力社保局、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,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区人力社保局,以下简称区评选办),负责评选具体工作。

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、业内认可、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按以下程序进行:

(一)推荐候选人

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、本行业、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,个人也可以自荐。

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材料包括:《龙湾区“优秀技能人才”候选人推荐表》一式3份,身份证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单位税务登记证明、个人社保缴纳证明、其他荣誉证书、获奖成果、发明专利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份。(联系电话:0577—86966761

(二)评审

区评选办组织若干考评员及其他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,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,将评审结果报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最终确定2019年龙湾区优秀技能人才名单,并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

(三)奖励

公示结束后由区人民政府命名、颁发证书,并给予获奖对象每月300元的津贴,连续发放3年(社保关系必须在申报所在单位,一旦变更,变更次月停止发放)。

三、报名时间

2019年8月30日前推荐初选候选人。

    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、尽职尽责做好评选工作。评选过程中要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,防止弄虚作假,切实把2019年龙湾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好,为推动我区“赶超发展、再创辉煌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
 

 

 

         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年8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