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:086-577-8658 0185

温州市制笔协会会费使用制度

来源: 本站 作者: 办公室 发布时间: 2024-03-02 13:33:42 浏览次数: 92

温州市制笔协会会费使用制度

 

第一章 总则

    第一条  为保证协会正常活动经费,切实为行业发展和会员服务,根据协会章程和社会组织监管部门规定精神,结合本协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 会员会费是指会在国家法规、政策许可的范围内,依据本会章程规定收取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款项(以下简称“会费”)。

第三条  会费收取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原则。

第四条  会费的标准,由会秘书处提出议案,协会理事会审议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报市民政局审定。

 

第二章 会费的标准和收取

    第五条  本会会费按年度收取,每年的第三季度为会费缴纳时间。

    第六条  会费标准:会员单位:公司1500元/年、工厂600元/年理事单位:5000元/年;会长、会长单位:15000元/年本会费收取标准已经九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,会费标准如有变动,以会员大会通过为准

第七条  会费减免

当年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会秘书处提出减免申请,经协会理事会、或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同意,适当减免。但未经协会同意,无故不缴纳会费达2年的,《章程》规定,自动退会处理。

第八条  协会办公室负责会费收取,设立会费收支账册。

    第九条  会员缴纳会费时,可以现金、支票或电子支付方式直接缴纳或汇入本会账户。会费在事业收支中列支。

    第十条  会收到会费后,应及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“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(电子)”。

 

第三章 会费的管理和使用

第十一条  加强会费收支管理,并接受协会理事监事会政府社会组织监管部门、财政部门监管。

第十二条  会费用途如下:

(一)会办公经费;

二)协会职工作人员薪酬、福利;

)为会员提供的发行资料、刊物及通讯费用

会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长办公会议等各种会议经费;

)围绕会宗旨开展业务活动经费

 

第四章 会费的监管

第十三条  会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。

第十四条  每年按时进行年检,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管,并接受社会组织登记部门检查。

 

第五章 其他

第十五条  制度协会九届二次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第十六条  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修订和解释